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已基本办理就绪,已经申请的考生于2月5日至2月6日到受理的报名站领取,请相互转告。
考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同时,请自行下载《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(见附件),该表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(A4双面),由本人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,“思想品德鉴定意见”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(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)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,随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并交予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,不再上交自考办。
附件:《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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